市政府金融办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健全组织建设。经市直工委研究批复,市政府金融办2016年5月30日成立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经选举产生机关党总支由5人组成,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宣传委员1名、青年妇女委员1名、组织纪检委员1名,下设3个党小组。在此基础上,及时调整了党小组长,重新划分了党小组,为机关党建奠定了组织基础。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对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上报了结果。二是严格干部选拔。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严格按照程序,及时选拔了调整了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2名副科级干部;牵头协调组织19名金融干部到县(市区)金融办挂职;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多次协调对县处级领导干部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对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认真清查整理,并上报排查结果。三是做好党务工作。制定印发了办党总支关于《进一步规范召开党小组会的通知》(洛金办党支〔2016〕2号),从严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录入更新完善党员信息、党内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党建调研活动,撰写上报党建调研报告;认真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制定下发《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洛金办总支〔2016〕3号),进一步完善建立“四定”、“三专”制度、党费收缴登记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保证了党费的收缴工作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