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通知公告  /  新闻详情

河南: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 分四类建企业公示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8 09:25 浏览次数:1674次 分享:

新华网郑州5月15日电(记者梁鹏)记者从河南省政府了解到,河南省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遏制全省特别是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

 受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复杂、社会资金供需结构性失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河南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形势较为严峻,立案数量、涉案金额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居全国前列,案发区域、行业相对集中,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抬头,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记者了解到,河南将对郑州、洛阳、安阳等重点地方和担保、投资、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加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力度,推动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尽快结案,做好资金清退和善后工作,并构建跨区域案件办理的区域协作机制。

 同时,担保、投资、房地产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将建立行业企业涉嫌非法集资信息披露制度,将违规违法企业信息通过行业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分四类建立企业公示制度,分别是“未按规定报告信息类企业”,即未按规定报告经营状况的企业;“风险提示类企业”,即资金出现异常流动或以非正常途径进行资金往来的企业;“风险警告类企业”,即涉嫌非法集资苗头的企业;“立案查处类企业”,即已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的企业。

 据介绍,河南省准备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使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明显下降,有效遏制重点地方、行业的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审结一批重大案件,推动涉案资金清退。同时,切实提高群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强化各级、各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