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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署常态化“扫黑” 排查内外勾结发放贷款

文章来源:市金融局 发布时间:2021-08-06 00:00 浏览次数:38098次 分享: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金融领域的常态化“扫黑”涉及较广,包括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第三方合作、规范催收行为、打击诈骗活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员工管理、整治市场乱象、树立合规文化、做好非法放贷整治、加强监测预警十个重点整治领域。同时,严厉打击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放贷活动,并将重点对员工实施或参与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内外勾结发放贷款等行为开展排查。

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之后,该专项工作也迅速在金融行业领域得到响应。7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了银行业保险业的常态化“扫黑”工作。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金融领域的常态化“扫黑”涉及较广,包括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第三方合作、规范催收行为、打击诈骗活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员工管理、整治市场乱象、树立合规文化、做好非法放贷整治、加强监测预警十个重点整治领域。同时,严厉打击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放贷活动,并将重点对员工实施或参与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内外勾结发放贷款等行为开展排查。

 

细化整治重点

黑恶势力的活动往往与洗钱、套路贷、诈骗、暴力催收等经济犯罪相互交织。为了对其斩草除根,避免恶势力死灰复燃,金融领域常态化的“扫黑”显得至关重要。同时,监管和金融机构应该在制度上建立“防火墙”,防止黑恶势力对金融领域的渗透。

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技能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黑恶势力展开了持续的打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记者了解,此前银保监会在对银行股东的风险排查和清理专项工作中,股东“涉黑”也是一个重要依据。2020年7月4日,银保监会在官网首次公开了“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涉及到38家公司,而丹东银行原大股东辽宁宝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亦在其中。

事实上,辽宁宝华实业集团和关联公司鲲鹏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此前被作为了全国“扫黑”典型。2020年5月19日,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辽宁宝华实业集团涉及的案件是四起督办案件之一,而涉事人员也已经一审公开宣判。

此外,银保监会在近年加大了对“套路贷”“暴力催收”“金融诈骗”“违规放贷”等犯罪行为的查处,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监管制度进行完善。

实际上,银保监会作为监管机构近年的工作重点也一直聚焦在这些方面。以非法集资和诈骗为例,银保监会打非局副局长胡美军于7月8日在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非法集资的新业态、新形态进行了警示。他指出,网贷、私募、涉农涉老、房地产、预付卡等传统领域存量风险加速释放,而一些领域的增量风险也在滋生,出现了一些新苗头、新特点。

“一些新型经营业态迎合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呼声迅速兴起,部分纯粹搞诈骗、集资、传销的‘伪创新’也混杂其中,一些领域风险不断积累,还有集中爆发的可能。”胡美军称。

 

排查“内鬼”

在金融“扫黑”的整治重点中,银行信贷无疑是重中之重。监管将“加强信贷管理,严控资金流向”置于十个重点整治工作第一位,同时在“加强员工管理”“整治非法放贷”中也有较多涉及。

“内外勾结发放贷款是银行一直以来的最大风险点。”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表示,近年频频曝出银行“内鬼”违规放贷的案件,均给银行机构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从过往的案件看,其违规行为的危害具有一定滞后性,这也是对银行内控机制的一个巨大考验。

该人士认为,银行对于信贷的风控主要是在相关材料的审查上,而通过材料造假申请贷款是最常见的骗贷方式。“一旦银行中出现内鬼,对于材料造假的漠视很容易导致违规放贷案件。”

据记者了解,在近三年的重大案件中,不少银行都有“内鬼”参与违规放贷的情况出现,这其中包括了“壳公司贷款”“房产证造假贷款”“假身份证贷款”“萝卜章”等现象。尤其是一些地方中小银行,其内控机制较弱,相关业务的风险也会更高。

在最近曝出的一些因银行“内鬼”导致的骗贷案件中,湖南一家农商行的一名柜员伙同他人一年骗贷甚至达到了34次,涉及贷款伪造的材料包括户口本、房产证、信用报告、营业执照等材料。由此可看出,监管对银行内外勾结发放贷款行为的风险排查重要性。

“一些骗贷行为可能起初只是心存侥幸心理,而忽略了严重的后果。银行对于内部这种违法犯罪的警示应该加强宣传教育。”上述银行业人士称。

2021年2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了《中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问题研究白皮书(2018—2020)》,对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和二审已结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问题进行分析。其中,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职务侵占罪和受贿罪等案件量排名靠前。

对于违法放贷罪占比较高的情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表示,骗贷本指针对非银行从业人员,但有部分案件则划入了共同犯罪当中。也就是说,银行内外勾结行为是以骗贷来定性的。骗取贷款的现象必须要遏制,同时也要保护企业正常的融资经营活动。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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