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0-07 21:48 浏览次数:4417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精神,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筹推进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全会、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到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1. 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有关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应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对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探索推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相关情况的公开。

推动行政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直播等形式公开会议过程。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参与议题讨论。2018年,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建立健全会议预公开和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

2. 推进执行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公开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审批结果、项目进展、招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等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情况的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制定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推动交通、水利、能源、电力、信息化工程等交易活动纳入交易平台。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信息。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各级各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集中公开项目概况、采购资格预审、成交结果等信息。

3. 推进管理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确定进驻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项目目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凡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均应纳入,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凡不进驻办理的事项,必须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已进驻的事项,不得在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办理,不得出现申请人往返于窗口与部门之间的现象。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政府执法部门要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逐步推行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推行监管情况公开,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汇集和公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监管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及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4. 推进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标准等。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等便民服务功能。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实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信息发布、咨询、申请、受理、办理、反馈、监察,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要全面梳理和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手续,缩短承诺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主动公开办理主题、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结果、收费和监督渠道,并在窗口显著位置和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在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引导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严格执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畅通咨询电话,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简化办理流程,精简证明事项及前置程序,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文化、体育、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出台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逐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服务。

5. 推进结果公开。全面落实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工作。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推进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督查落实情况公开,建立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研究创新审计结果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6.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财税体制改革、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放管服”改革信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环境保护、国企改革、棚户区改造、扶贫脱贫、社会救助、减税降费、创业就业、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和展现形式。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集中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印发的涉及公众权利义务的非涉密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目录,全面标注已公开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持续深化公开专栏建设,各地各部门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实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集中公开本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7. 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级政府及部门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积极开展答复内容、格式的标准化探索,提升答复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例和法院判例的收集、汇编、研究,提升依法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8.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市政府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大政策规定、大型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热线、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挖掘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汇聚民智,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做好人民群众来信和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或留言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9.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依托政务云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数据资源集聚、开放、共享,发布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目录,加快建设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以及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加快数据开放步伐,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统筹建设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完善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市级政府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依托专业企业和个人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

10. 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将经本部门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室,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实行退文处理。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出台重要政策和遇有重要社会关切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发出权威声音。各县(市、区)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政策解读专家评论员队伍建设,2018年,各级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应组建完成政府政策解读评论员队伍。

11. 及时回应关切。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专门力量监测本地本部门舆情。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后续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各级政府办公室做好回应关切的督促协调工作,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指导协调媒体做好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12. 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宽政务信息传播范围,加快传播速度,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平台的信息分享服务,突出新媒体特色,增强传播效果。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13. 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体系。要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通过公开行政依据、流程、标准等,提升行政管理依法规范水平。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14. 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动态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好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并动态更新,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保留情况的公开,制定并公开全市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主动公开清单制度,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15. 强化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力争3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支持政务公开人员接受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16.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办公室及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网民纠错建议,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乡镇、街道、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乡镇、街道、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机制,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新闻网站之间的联动,拓展传播渠道,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政府网站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

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打造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注重受众特点和需求,创新方法手段,增强用户体验。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强化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两集中、两到位”制度。落实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全职带班制度。首席代表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能就地审批的事项,必须就地办理,确需领导审批的事项,通过现场审批或者实行电子签发的方式办理,需要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的审批事项,应按承诺时限研究和办结。需要开展现场勘验、组织评估、论证、听证等工作,由相关单位组织协调业务科室,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理结果及时在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

强化政府公报的权威发布功能,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着力提升发布质量和时效,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历史公报数字化建设,提供在线服务,积极推行“网上赠阅”模式,推进政府公报免费赠阅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府公报覆盖面。

五、强化保障措施

17.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地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1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必要人员力量。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为提高信息化水平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18. 强化考核监督。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探索推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公正的评估。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作为监督员,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奖罚力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精神,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筹推进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全会、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加快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到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1. 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有关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应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对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探索推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相关情况的公开。

推动行政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直播等形式公开会议过程。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参与议题讨论。2018年,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建立健全会议预公开和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

2. 推进执行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公开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审批结果、项目进展、招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等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情况的公开,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制定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推动交通、水利、能源、电力、信息化工程等交易活动纳入交易平台。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信息。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各级各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集中公开项目概况、采购资格预审、成交结果等信息。

3. 推进管理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确定进驻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项目目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凡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均应纳入,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凡不进驻办理的事项,必须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已进驻的事项,不得在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办理,不得出现申请人往返于窗口与部门之间的现象。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政府执法部门要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逐步推行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推行监管情况公开,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汇集和公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监管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及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4. 推进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标准等。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等便民服务功能。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实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信息发布、咨询、申请、受理、办理、反馈、监察,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要全面梳理和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手续,缩短承诺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主动公开办理主题、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结果、收费和监督渠道,并在窗口显著位置和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在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引导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严格执行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畅通咨询电话,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简化办理流程,精简证明事项及前置程序,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文化、体育、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出台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逐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服务。

5. 推进结果公开。全面落实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工作。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推进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督查落实情况公开,建立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研究创新审计结果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6.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财税体制改革、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放管服”改革信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环境保护、国企改革、棚户区改造、扶贫脱贫、社会救助、减税降费、创业就业、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和展现形式。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集中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印发的涉及公众权利义务的非涉密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目录,全面标注已公开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持续深化公开专栏建设,各地各部门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实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集中公开本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7. 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级政府及部门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积极开展答复内容、格式的标准化探索,提升答复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例和法院判例的收集、汇编、研究,提升依法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8.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和方式。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市政府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大政策规定、大型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热线、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挖掘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汇聚民智,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做好人民群众来信和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或留言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9. 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依托政务云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政府数据资源集聚、开放、共享,发布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目录,加快建设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以及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加快数据开放步伐,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统筹建设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完善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市级政府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依托专业企业和个人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

10. 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将经本部门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室,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实行退文处理。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出台重要政策和遇有重要社会关切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发出权威声音。各县(市、区)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政策解读专家评论员队伍建设,2018年,各级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应组建完成政府政策解读评论员队伍。

11. 及时回应关切。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专门力量监测本地本部门舆情。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后续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各级政府办公室做好回应关切的督促协调工作,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指导协调媒体做好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12. 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宽政务信息传播范围,加快传播速度,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平台的信息分享服务,突出新媒体特色,增强传播效果。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等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13. 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体系。要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通过公开行政依据、流程、标准等,提升行政管理依法规范水平。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14. 推进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动态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好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并动态更新,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保留情况的公开,制定并公开全市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主动公开清单制度,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15. 强化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力争3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支持政务公开人员接受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16.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办公室及部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网民纠错建议,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乡镇、街道、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乡镇、街道、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机制,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新闻网站之间的联动,拓展传播渠道,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政府网站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

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主动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打造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注重受众特点和需求,创新方法手段,增强用户体验。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强化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两集中、两到位”制度。落实服务窗口首席代表全职带班制度。首席代表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能就地审批的事项,必须就地办理,确需领导审批的事项,通过现场审批或者实行电子签发的方式办理,需要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的审批事项,应按承诺时限研究和办结。需要开展现场勘验、组织评估、论证、听证等工作,由相关单位组织协调业务科室,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理结果及时在市民之家及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

强化政府公报的权威发布功能,及时准确刊登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着力提升发布质量和时效,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历史公报数字化建设,提供在线服务,积极推行“网上赠阅”模式,推进政府公报免费赠阅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府公报覆盖面。

五、强化保障措施

17.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地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1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必要人员力量。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为提高信息化水平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18. 强化考核监督。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探索推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公正的评估。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作为监督员,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奖罚力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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