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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5 14:50 浏览次数:33094次 分享: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洛阳市行政区域申请融资担保公司注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


二、事项名称


融资担保公司注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审批。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办理依据


(一)《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


(二)《河南省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豫金发〔2019〕200号)。


(三)《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豫金发〔2020〕187号)。


五、申请条件


融资担保公司申请注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融资担保公司自愿申请退出。融资担保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二)融资担保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而解散。融资担保公司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依程序办理后,逐级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申请材料


1、拟注销融资担保公司的注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申请

2、拟注销融资担保公司的决议

3、拟注销融资担保公司的清算报告

4、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5、XX县(市、区)金融局关于注销XX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请示

6、拟注销融资担保公司的清算监督报告


七、中介服务和收费


不涉及。


八、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洛阳市民之家3楼A06窗口。

交通路线:地铁二号线“市民之家”站E2出口;开元大道永泰街交叉口公交站(37、70、88、207、99、57、1/D1、3/D3路)。

咨询电话:0379-632091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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