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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5 14:50 浏览次数:34324次 分享: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洛阳市行政区域申请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的办理工作。


二、事项名称


设立典当行分支机构审批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办理依据


(一)《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


(三)《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


(四)《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豫金发〔2020〕187号)。


五、申请条件


在河南省注册并开展相关业务的典当行分支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典当业务3年以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年审评价A级),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二)总公司注入分支机构的运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其中,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实缴货币资本,且一次性缴纳到位,不得低于2000万人民币。


(三)分支机构住所应当制定《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安全制度,具备第十条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六、申请材料


1、拟任典当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2、典当行材料真实和依法经营的承诺

3、典当行总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申请

4、典当行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5、典当行总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七、中介服务和收费


不涉及。


八、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洛阳市民之家3楼A06窗口。

交通路线:地铁二号线“市民之家”站E2出口;开元大道永泰街交叉口公交站(37、70、88、207、99、57、1/D1、3/D3路)。

咨询电话:0379-632091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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