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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排查化解融 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隐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0 00:00 浏览次数:2615次 分享:

 

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排查化解融

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隐患的实施方案》的通

洛金办〔201540 

各县(市、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金融办《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排查化解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隐患的实施方案》和市委政法委、综治委《关于开展“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着力消除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对全市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市政府金融办研究制定了《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排查化解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隐患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请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市政府金融办。

201578

 

 

 

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排查化解融资担保

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隐患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金融办《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排查化解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隐患的实施方案》和市委政法委、综治委《关于开展“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和社会稳定情况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大局和谐稳定”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着力消除两类机构风险对全市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影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郭庚茂书记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部署,将三查三保活动贯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以三查三保活动为抓手,以打击非法集资、化解风险隐患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两类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行动。通过全系统排查、内部自查、集中督查等方式,认真排查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有效防范和化解两类机构风险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着力破解新形势下加强两类机构监管和促进规范发展中面临的风险点和难点,找准问题症结,弄清问题危害,制定整改举措,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全市金融环境改善,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把三查三保活动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相结合,与推动深化作风建设和做好各项工作互促共进。力争实现全市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两类机构的服务能力双提升,两类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非法集资风险的增量得到双遏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群体性极端事件的基本底线。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断增强稳增长、保态势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干部履职尽责意识。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深入查找两类机构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集中解决制约其规范发展的瓶颈难题,做到既稳增长、保当前,又打基础、保态势。

——通过开展三查三保活动,落实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解决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贯彻落实省编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市县金融监管机构等问题的通知》情况,认真排查两类机构监管工作的体制机制是否理顺,履行部门监管和服务职责是否到位;切实解决在两类机构监管工作中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二)排查化解经济持续下行对两类机构发展的影响。全面排查每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代偿、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逾期情况,加强协调服务,采取帮扶措施,优化行业环境,切实帮助两类机构化解代偿和逾期风险,支持其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

(三)排查化解两类机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持续开展两类机构非法集资整治行动,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对辖内两类机构逐户上门,对其业务开展情况、财务账簿和银行往来账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排查两类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委托投资、代客理财等名义,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非法理财等行为;是否存在以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违规行为。

2、排查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落实注册资本金银行托管制度;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投资;是否存在超比例担保、关联担保、账外经营等行为。核查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系统使用及数据录入情况。

3、排查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存在贷款台账与运营资金不一致;是否存在借贷资金入股、内部职工集资入股、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股东不合法入股、抽逃或变相抽逃资本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向股东借款放贷;是否存在向社会集资放贷。核查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系统使用及数据录入情况。

4、排查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规范情况。认真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政府金融办等9部门《关于做好全省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2014447号)要求,加大对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清理规范。

(四)积极开展两类机构风险化解工作。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两类机构的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对早期发现、尚有还款能力、通过积极处置能够挽回群众损失的,采取自查自纠、防止新增、清退集资等措施逐步化解风险;对涉嫌集资诈骗、肆意挥霍的非法集资行为,依法采取紧急措施保全资产、稳控人员,抓紧移交立案侦查,严厉打击。

四、活动步骤

根据全市三查三保活动统一部署,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三查三保活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先期排查、制定方案(7月初)。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进行先期排查,摸底调研,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在先期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两类机构三查三保活动实施方案,对排查化解两类机构风险和促进社会稳定措施进行具体细化,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7-9月)。各(市、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就本辖区排查化解两类机构风险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对两类机构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和管理漏洞进行拉网式排查。7月底前,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分别形成自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各县(市、区)自查报告与整改台账要报市政府金融办;8—9月,各地要对照整改台账,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边整改边自查,不断完善整改台账,确保整改问题不缺不漏,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深入整改、建章立制(10-12月)。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以及本地区、本行业年度工作目标,对照整改台账,对照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逐条细化措施,逐条跟踪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用整改实效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要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年底前,市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五、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联动,加强督促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动员社会力量,加强信息宣传,确保活动组织不虚不空、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推进机制。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作为活动联系人,加强上下联动,确保衔接顺畅。

(二)密切协同配合。市政府金融办负责与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做好对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有条不紊进行。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监管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履职尽责,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联合开展检查,掌握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过程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活动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导协调。建立工作协调会制度,由市政府金融办组织召集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协调会,掌握活动推进和落实情况,重点掌握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防控是否细致周详、专项检查是否具体务实、查摆问题是否客观准确、整改台账是否清晰可行等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暗访,推动各地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开展联合检查。根据各县(市、区)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8月底前,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县(市、区)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活动汇报、查阅政策文件、实地查看两类机构、检查工作机制和台账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地打击两类机构非法集资情况、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等。

(五)接受社会监督。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查三保活动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组织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六)加强信息工作。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三查三保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亮点,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措施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既要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先进经验,增添工作信心,又要及时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监督警示作用,推动三查三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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