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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办围绕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3 00:00 浏览次数:2280次 分享:

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发〔2016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围绕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精神,认真落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同时做到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畅通链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和微信,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基本信息公开工作

1. 推进基本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金融政务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以涵盖重大金融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方位解读机制。建立我办及科室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媒体、门户网站及微门户等方式及时予以公开。

2. 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到权责清单全面公开,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效率。

3. 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工作。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新闻媒体广泛传播的热点问题予以回应情况。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 深化行政审批监管处理结果的公示。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性非金融机构行政审批监管结果公告及被监管单位整改情况公开工作,提升监管结果公告影响力,以推动被监管单位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 认真做好金融业数据及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数量,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名单、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名单、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名单、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审批等信息。

3. 认真落实我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910日前全部完成对我市各类交易场所的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4. 认真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健全机制,切实把专项整治责任压实到位;加强对工作人员及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培训,切实把专项整治精神传导到位;通过现场督办、集中督办、评比督办、书面督办、随机督办,切实把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完善举措,切实把专项整治对象摸排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全面实施。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细化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政务公开制度,条文内容要具体、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把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各科室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做到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把政务公开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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