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  新闻详情

洛阳市修订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 “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最高可申请2000万元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9 11:17 浏览次数:6307次 分享:


《洛阳市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日前修订,分别设立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重点企业还贷周转金,加大对专精特新、高成长性等重点领域企业还贷周转的支持力度。其中,重点企业还贷周转金的申请和使用额度提高至2000万元。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自71日起施行。

还贷周转金是市政府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向银行贷款到期拟续贷而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为其提供临时资金周转,帮助其维护银行信用,再次获得银行贷款。2014年,洛阳在全省率先设立市级政府还贷周转金,截至2021年年底,累计办理业务10647笔,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7.1亿元以上。

为进一步扩大还贷周转金使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申请使用的便利度,近日,洛阳市对现行政府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管理办法修订前,市级还贷周转金使用对象为在洛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使用范围为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流资贷款、开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单个企业、单笔使用最高金额和在用金额均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第6日起每日收取0.5‰的滞纳金,30日后按照同期LPR收取滞纳金,超过60个工作日仍未收回由合作金融机构启动代偿程序。使用企业由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并承诺续贷,在财政资金发生损失时由合作金融机构履行代偿责任。

管理办法修订后,现有资金池将拆分为二,分别为中小微企业资金池规模1.5亿元、重点企业资金池规模1.19亿元。

在使用对象方面,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服务对象不变;重点企业还贷周转金实行名单制管理,由行业部门提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点文旅企业名单、省市上市后备企业,定期更新,动态调整。使用企业由合作金融机构推荐并承诺续贷。

在使用额度方面,还贷周转金使用额度调整为不超过单笔贷款到期金额的80%或合作金融机构承诺续贷金额(按就低原则执行),其中中小微企业使用额度最高仍为1000万元,重点企业使用额度提高至200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