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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系列措施稳就业

文章来源:洛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2-07-19 10:35 浏览次数:2903次 分享: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稳则经济稳。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洛阳市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通过减税降费、转移就业、创业帮扶、技能培训等,积极应对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推动全市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稳市场主体稳就业

稳就业首先要稳企业。《措施》要求,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个自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将“六税两费”减免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加大“降、返、缓”政策支持力度,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保费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应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2022年国有大型银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30亿元;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制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稳住岗位。

拓宽渠道增就业

《措施》提出,要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活动,落实白名单企业(项目)“四保”制度,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努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2022年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亿元以上;自2022年5月18日起,对新发放的个人中央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抓重点群体保就业

《措施》要求,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全市2022年留洛大学毕业生超过1万名;教育、卫生岗位在去年招聘计划基础上增加20%;当年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和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确保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90%。

加大转移就业力度,支持零工市场建设;选树一批区域性人力资源品牌;加强劳务协作,开展定向劳务输出;参与开展“豫见·长三角·珠三角”系列活动,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等。

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持续抓实农民工返乡创业,评审认定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并给予财政奖补。

加大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比如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将防疫宣传、防疫消杀、疫情监测、医护辅助岗位纳入临时性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范围;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全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小于20万人;对未参保的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救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等。

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探索线上新零售、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指导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支持各县区打造直播电商培育孵化基地;推动文旅融合转型升级,蓄力发展“夜经济”;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减免各类费用,降低入网门槛,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强技能培训促就业

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洛阳”建设,确保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2022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4000个以上;全面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并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100人、留用率超过7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优先推荐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定。

优就业服务帮就业

提升用工服务水平,聚焦“风口”产业,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促进产业发展;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2022年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0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以上。

全面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精准推送就业信息等。

加强劳动权益保护,抓好根治欠薪工作;加强劳动争议纠纷调处,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和限制性规定,维护公平就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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